「109年度新南向型計畫─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」
相關計畫辦理及執行
依據教育部發文字號:臺教高(二)字號第1080192669號,於109年1月15日召開「109年新南向計畫─強化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計畫」申請說明會之會議內容辦理。
本次計畫期程:109年4月1日至110年1月31日止。
本次109年新南向計畫可分為以下幾項:
子計畫(一)、研發菁英人才專班
子計畫(二)、專題研習人才班
子計畫(三)、假日學校
子計畫(一)、領域別見實習:包含「商管及社會科學」、「工程」、「醫藥」、「教育及人文」、「農業」等五個領域
子計畫(二)、新住民二代培力計畫